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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临潼零口遗址第二期遗存发掘简报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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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临潼零口遗址第二期遗存发掘简报

考古与文物  年第6期陕西省考古研究所

零口遗址,位于陕西省临潼县零口镇零口村的东北部,西南距临潼县城18公里,东北距渭南市14公里,南依秦岭北麓的黄土台塬,北向渭河冲积的关中平原。国道从遗址南边穿过,陇海铁路叠压于遗址之上。零河由南向北,将遗址分割为两部分,在距遗址4公里处注入渭水,白家村遗址居渭水北岸(图一)。

正在修建的西(安)潼(关)高速公路从遗址北边擦过,遗址被定为公路的取土场地之一。为了配合高速公路的建设工程,我所从年10月至年12月,对遗址进行了抢救性发掘。

根据发掘获得的资料来看,零口遗址的主体堆积是新石器时代的文化堆积,战国和汉也曾将此地用作墓地①。通过初步整理,我们将遗址的主体遗存分为四期:第一期为白家村文化遗存,第三、四期分别为仰韶文化半坡类型和西王村类型遗存,第二期是零口文化遗存。现将第二期遗存的发掘收获简报如下。

一  基本概况和地层堆积

该遗址于年由黄河水库考古工作队普查时发现,年被定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年农民平整土地及后来连年取土,使遗址遭到严重破坏。发掘时尚存东西、南北约70米,总面积约2万平方米。根据现在的地貌,我们将遗址自西向东划分为三区,取土场地在Ⅰ区,发掘工作就主要放在Ⅰ区进行。其间在Ⅱ区也做了一些工作。共开探方15个、探沟1个,发掘面积余平方米。

发掘之前,我们先进行了大面积的考古钻探,探孔间隔一般为2米,深度2—3米,个别6—7米。发掘主要采取探方法,辅以探沟法,方向取正方向。遵循按土质土色、平剖面结合和其他现象划分地层及遗迹单位,先清理晚的,后清理早的,严格按单位分别收存遗物的原则,先在Ⅰ区中部开了5×5米的探方5个。因受施工影响,均未做完全清理。后在西部开了1个10×10米的探方,编号T6。同时,还在Ⅱ区做了一些工作。第二期遗存就是在T6首先发现的。年9月,全国文物工作会议在西安召开,我所邀请专家们召开了零口遗存论证会②。根据专家们的意见,我们又在T6北边开了两个5×5米的探方和两个探沟(一个后被扩成探方)。

从探方剖面和取土场地的剖面对照来看,Ⅰ区的地层堆积基本一致,各堆积层中所包含的遗物也大体相同。其中西部上层曾遭到破坏,西王村类型的文化堆积层荡然无存。现

以T13的南壁剖面为例(图二),介绍地层堆积如下。

第①层:耕土层。厚0.09—0.18米,灰褐土,疏松,南高北低。包含新石器、汉代及近代遗物。

第②层:近代文化层。厚0.07—0.15米,个别地方略厚,浅灰土,较硬,南高北低。包含物与第①层相近似。

第③层:仰韶文化层。厚0.12—0.20米,灰黄土,夹杂有红烧土颗粒和木碳屑,较硬,南高北低。包含物有泥质红陶钵和盆,夹砂红陶绳纹罐,夹砂褐陶素面罐等,层表发现有圆形房子的墙壁基槽、零散柱洞和红烧土硬面等。

第④层:仰韶文化层。厚0.90—1.20米,分三小层。

④a层:厚0.27—0.56米,黄褐土,夹杂有红烧土块和草木灰粉末,较硬。包含物较少,有泥质红陶钵和盆、夹砂红陶绳纹罐及少量骨器、石器,层表有灰坑分布。

④b层:厚0.38—0.70米,灰褐土,夹杂物同④a层,较疏松。包含物有尖底瓶底、

葫芦瓶口、彩陶片、泥质红陶钵和盆、陶锉、骨针、兽骨和鱼刺等,层表发现瓮棺葬、房基和灰坑等。

④c层:厚0.15—0.23米,灰褐土,杂有大量草木灰,疏松,南薄北厚。包含物有泥质红陶碗、箍口折腹盆、陶锉、砺石、蚌壳等,层表有少量灰坑分布。此层含有少量白家村文化陶片,此类陶片在其下各层,含量略有增加。

第⑤—⑧层,为零口文化堆积层。

第⑤层:厚0.80—0.90米,分两小层。

⑤a层:厚0.10—0.40米,灰褐土,杂有少量灰烬,较硬,由东南向西北倾斜堆积。包含物有平底瓶口、鼎足、彩沿盆、石锉、石球等。

⑤b层:厚0.48—0.78米,灰白土与深灰土以薄层相间堆积,夹杂灰烬较多,略疏松,南高北低。包含物有平底瓶口和瓶底、鼎足、素面罐、弦纹罐、石锉、砺石等。

第⑥层:厚0.35—0.45米,分两小层。

⑥a层:厚0.20—0.30米,灰褐土,杂木炭颗粒和草木灰星,较硬。包含物有瓶口、瓶底、折沿盆、刮划纹罐、弦纹罐、瓮、石铲、石锉等,层表发现有灰坑和灶坑。

⑥b层:黄褐土,夹杂物与上层同,较硬。

包含物有瓶口、刮划纹罐、素面罐、敛口钵、石铲、石磨盘、石锉等。

第⑦层:厚0.65—1.00米,分三小层。

⑦a层:0.13—0.20米,灰褐土,夹杂少量草木灰和钙结核粒,较硬。包含物有瓶、刮划纹罐、素面罐、盆、钵、碗、石铲、打制

石器等,层表有灰坑分布。

⑦b层:0.50—0.77米,深褐土,夹杂物同上层,较硬。包含物有瓶、刮划纹罐、素面罐、钵、碗、器座、石磨盘、石锉等。

⑦c层:一般厚0.15米,有些地方无此层,深灰土,夹杂物同⑦a层,较硬。包含物有瓶、刮划纹罐、器座、石铲、砺石等。

第⑧层:厚0.17—0.30米,黄褐土,杂有黄色细粉砂,较硬。包含物有陶器和少量石器,层表分布有灰坑和墓葬。

⑧层以下为浅黄色生土,有房址和相当一部分灰坑,均开口于生土层表。

此次发掘未发现白家村文化单纯的地层堆积,但在T6内发现有二期灰坑打破含有一期遗存单纯遗物的灰坑的遗迹现象。

二  遗迹

第二期遗存的遗迹发现有房址、灰坑和墓葬。

房址为圆角长方形半地穴式建筑。其中F11的四周带有草拌泥墙和壁柱,室内被一条南北向的矮梁隔开,分为大小两室。大室中部有一大柱洞,门道设在大室南壁的中部,门向朝南微偏东。

灰坑以口部形状,分为圆形、椭圆形、圆角方形、圆角长方形和不规则形几种,壁有直、斜张、斜收壁等,底有圜、平、平带台阶底等几种。其间交差搭配。

H35:口、底均呈椭圆形,口小底大,斜壁下张,底部平带一台阶。口径1.20×1.02、底径1.67×1.54、深0.67、台阶高0.08米(图三)。内填草木灰,包含物有残陶器、兽骨、螺壳、蚌壳和炭化植物种子等。

H33:口、底均呈圆角长方形,口大底小,斜壁下收,平底。口径1.95×1.45、底径1.50×1.10、深0.55米(图四)。内填灰土,包含物有一、二期陶片、兽骨等。

墓葬均单人一次葬。仰身直肢,无随葬品。有的无墓圹,葬于灰坑边缘。

M21:土坑墓,长椭形浅穴,方向65°。死亡年龄16—18岁,女性,死者的两个肘关节和左膝关节,被扭断而肢骨错位或移位,左手无存。自头骨至盆骨,共被插入18件骨器,有笄、镞、叉等,其中有4件器物是从会阴部插入盆腔的。发现时,有些骨器仍然插在死者的骨骼内(图一八、一九)。

三  遗物

按质地分为陶器、石器、骨器三类。多出自文化层中。

1.陶器

大部分为残片,可复原器物不多。陶质有泥质和夹砂两类,陶色有红、褐、黑、白四种。泥质红陶占53.1%,泥质和夹砂褐陶分别占22.91%和20.77%,夹砂红陶占3.11%,余少见。红陶分橙红和橙黄两种,褐陶分红褐、黄褐和灰褐,红褐多,灰褐少。覆烧所致的外红褐内灰黑陶占一定比例。钵碗类口部也常见外宽内窄、环绕一周的“红顶”条带。夹砂陶常斑驳不纯。纹饰以磨光较常见,占67.16%,素面(包括抹光)和刮划纹分别占13.37%和6.95%,斜绳纹和弦纹分别占4.39%和3.55%,植物碎屑纹占1.36%,此外还有刻槽纹、指甲纹、戳刺纹和单色彩绘等等。制法采用泥条盘筑和手捏法,后者较少,少数经过慢轮修整。器形有瓶、罐、盆、钵、碗、鼎、瓮、盂和器座等,数量以钵、碗、罐、盆为多。

瓶均泥质陶,红色较多,也有褐色。小口,束颈,肩溜或广,斜收腹,平底,腹有对称竖耳。纹饰多采用磨光或素面,器里多手抹,底面有植物碎屑纹。瓶口举列/p>

标本H51∶10,红褐陶,色不纯正,有灰色斑块,器表抹光。直口,方唇,微束颈,肩向下斜直。口径5、壁厚1厘米(图五,2)。

标本T13⑥a∶15,红陶,素面。短杯形直口,方唇,唇面上有一周凹槽。口径8.7、壁厚0.8厘米(图五,6)。

标本T14⑧∶19,红陶,器表磨光。敛口,尖唇,唇上抬,沿面平。口径7.2、壁厚0.6厘米(图五,3)。

标本T14⑦b∶34,红陶,素面。口微敛,圆唇,沿面上有凹槽。口径8、壁厚0.7厘米(图五,8)。

标本T6⑧∶15,红陶,胎灰,器表磨光。尖唇内折而上抬,沿面斜平,内高外低,长颈。口径8.3、壁厚0.8厘米(图五,5)。标本T6⑤∶24,红陶,杂有灰斑。形制与T6⑧∶15相近,唯口壁加长,唇部缩短。口径5.6、壁厚0.6厘米。器表留有器具竖向刮抹痕迹(图五,4)。

标本T6⑧∶16,红陶,胎灰,器表磨光。

敛口,圆唇,沿面平,短颈。口径9.5、壁厚1.1厘米。器里留有刮抹纹痕(图五,7)。

标本T6⑦∶29,橙黄陶,胎灰,器表磨光。圆唇内折,沿面平。口径7、壁厚1.1厘米(图五,1)。

罐以纹饰分为刮划纹、弦纹和素面罐。刮划纹罐略多,素面罐较少。另外还有少量网状细绳纹罐。

刮划纹罐均夹砂陶,砂粒较细,常裸露于表里。均褐色,斑驳不纯。胎较薄。器表纹饰属使用带槽工具减薄器壁而留下的竖行刮划痕迹,有些器里也有此纹。器底多似假圈足,底面有植物碎屑纹。标本T14⑦b∶18,灰褐陶,有红褐斑块。侈口,窄沿微曲折,圆唇,腹微鼓,假圈足小平底。口径20.2、底径6.9、高25.3、壁厚0.5厘米。器表通饰竖刮划纹,器里素面(图六)。

口,方唇,曲折沿,鼓腹。口径24、壁厚0.9厘米。弦纹以下素面,器里手抹(图七,2)。素面罐  多夹细砂,制作粗糙。红褐陶较多。此外还有少量泥质罐。标本H35∶16,灰褐陶,杂红褐斑块。侈口,圆唇,斜折沿,直腹。口径17、壁厚0.7厘米。盘筑的泥条纹理仍留存于器表,器里以手抹平(图七,3)。

标本T14⑦b∶36,灰褐陶,杂红色斑块。侈口,方唇,曲折沿,鼓腹。口径23.6、壁厚0.9厘米。内外有手抹痕迹(图七,5)。盆  数量较多,形式多变。泥质陶,陶土未经淘洗。以红为主,胎心多发灰。假圈足常见。表、里多经打磨。底面粗涩,饰植物碎屑纹。可分为碗式、折腹、深腹几种。

标本T14⑦b∶19,器表灰褐,器里红褐。侈口,沿折而微曲,尖圆唇,腹稍鼓。口径11.8、壁厚0.6厘米。颈下1厘米向下饰杂乱的竖刮划纹(图七,7)。

标本H35∶14,器表红褐,有灰黑斑块,器里灰褐,有红色斑块。敞口,尖唇,腹斜收。口径27.2、壁厚0.5厘米。器表饰微向右斜的刮划纹,器里留横向微左斜的刮划纹(图七,6)。

弦纹罐均夹砂陶,所夹砂粒,有粗有细,整器制作粗糙,砂粒裸露。多褐色,色不纯正,常见杂色斑块。也有外红内灰者。沿下饰数周凹弦纹。标本T14⑦b∶31,夹粗砂,橙黄陶。敞口,方唇,曲折沿,斜收腹。口径22.4、壁厚0.6厘米(图七,4)。

标本T13⑦b∶24,夹粗砂,红褐陶,有灰色斑块。直口,方唇,窄折沿,鼓腹。口径20、壁厚0.5厘米。沿面上有一道凹槽,弦纹之下为素面(图七,1)。

标本T6⑦∶24,夹粗砂,外灰褐内灰。直碗式盆形似碗,体较大,假圈足。器里多磨光,器表肩以上手抹,以下素面。标本T14⑧∶23,内灰外黄褐,口内顶壁颜色与器表同。微敞口,方唇,弧腹下收。口径34.5、壁厚0.8厘米(图八,6)。

标本T13⑦b∶9,器表黄褐,器里口沿1厘米以下全为灰色。直口,半圆唇,弧腹下收,假圈足平底。口径34.4、底径17.8、高14.8、壁厚0.6厘米。器表下腹不平整(图八,15)。

标本T14⑤b∶27,外黄褐,内全灰。直口,圆唇,弧收腹。口径33、壁厚1厘米,表里粗糙,内外素面,留手抹指痕(图八,9)。折腹盆  形稍小,折腹,平底。一般外壁折线较为明显。表里均经打磨,底面饰植物碎屑纹。标本T6⑧∶26,外红内橙黄,胎灰。敞口,方唇,斜折腹下收。口径25.2、壁厚0.4厘米(图八,1)。

标本T14⑧∶24,内外均红。敞口,沿外起棱,似箍口泥条,斜折腹下收。口径28、壁厚0.5厘米(图八,3)。深腹盆  形略大,多内外打磨,平底饰植物碎屑纹。标本T6⑥b∶46,红陶。敞口,箍沿,弧收腹。口径36.4、壁厚0.4—0.5厘米。内外磨光(图八,11)。

标本T6⑥a∶40,红陶。直口,窄折沿,弧收腹。口径35.6、壁厚0.6厘米。内外磨光(图八,13)。

钵  均泥质陶,陶土未经淘洗,陶色以红为主,外红内灰和“红顶”常见。器表除了磨光,还有抹光。标本T14⑧∶27,红陶。敛口,半圆唇,鼓肩,弧收腹。口径24、壁厚0.3—0.7厘米。唇外有刻槽,器表刮削后打磨,留削痕,器里用器具抹光(图八,4)。标本T13⑦b∶38,内外红褐,“红顶”。敛口,圆唇,鼓肩,斜收腹。口径34.2、壁厚0.4厘米,器表用器具刮抹后,略磨,器里手抹,留划痕。“红顶”带外宽6.5、内宽5.8厘米(图八,7)。

标本H35∶11,红褐陶,“红顶”。口微敞,方唇,弧肩腹,圜底。底有直径约6.1厘米的刻槽圆圈,圈内留植物碎屑纹。口径18.4、高8.8、壁厚0.4厘米。内外磨光。“红顶”带呈深红褐色,下部边缘色更浓,外宽2.9—3.2、内宽0.7厘米。口下1.5厘米处,有一由内向外钻的小孔,孔径0.4厘米(图八,8)。

碗均泥质陶,以红为主,“红顶”常见,也有外红内灰者。底有假圈足底、平底或微上凹底,底面多饰植物碎屑纹。假圈足碗标本T14⑧∶10,外红褐内灰黑。敞口,圆唇,弧腹下收。口径18.8、底径13.6、高7、壁厚0.6厘米。器表上部手抹,下为素面。内壁顶部有一周下线不齐的红色条带(图八,5)。标本H38∶1,红褐陶。口微敞,圆唇,弧收腹。口径19.6、底径12.2、高8、壁厚0.7厘米。器表素面,器里磨光(图八,10)。

平底碗  标本T13⑦b∶39,红陶,“红顶”。口稍敞,半圆唇,斜收腹。口径20、壁厚0.35厘米。内外磨光。“红顶”带外宽3.1—3.7、内宽1厘米左右(图八,12)。标本T14⑦b∶41,内外均灰黑,“红顶”。敞口,尖唇,斜收腹。口径19.8、壁厚0.4厘米。器表磨光,器里用器具刮抹后再磨光,留有刮痕。“红顶”带外宽1.7、内宽0.7—1.1厘米(图八,2)。标本T14⑥b∶8,红褐陶。口微敞,方唇,深腹,壁斜收。口径17.6、壁厚0.25—0.45厘米。内外磨光(图八,14)。

鼎出土数量较少。夹细砂陶多。标本T6⑤∶22,夹细砂红褐陶。器呈侈口,圆唇,折沿微曲,圆腹,圜底,圆锥状三足。口径13.9、通高19.5厘米。器表素面(图一二,1)。

盂泥质陶,以红为主。标本T6⑥a∶25,橙黄陶。敛口,尖唇,鼓肩,折腹。口径11.2、壁厚0.7厘米。肩以上抹光,其下磨光,内留指纹抹痕。器表有白色颗粒和小凹点(图一二,2)。标本H35∶18,红褐陶,胎发灰。敛口,方唇,折腹。口径13.4、壁厚0.4厘米。折线以上磨光,其下刮削后稍经打磨(图一二,3)。

瓮均夹砂陶,砂粒粗而裸露,里比器

表更为粗糙。陶色以红为主,部分器物陶色不纯正,多饰弦纹。标本T14⑦a∶12,红褐陶,灰砂量大。直口稍敛,方唇,腹微鼓。口径36、壁厚0.6厘米。沿面有一道凹槽,沿下饰数周弦纹,其下素面(图一二,9)。标本T13⑥a∶19,灰褐陶。直口,方唇,直肩腹。口径29.6、壁厚0.7厘米。沿面有两道凹槽,沿下饰弦纹(图一二,8)。

器座均泥质,陶土未经淘洗,多褐色,多素面。标本H23∶5,黄褐陶。上下呈喇叭状,腰部折束。口径10.5、底径12、高5厘米。表里以手抹平(图一二,5)。标本T13⑦c∶5,灰褐陶。上下外侈,下口较大,腰部弧束。口径9.7、底径13.5、高4.7厘米。通体素面(图一二,6;图一○)。标本T6⑦∶23,黄褐陶。花边圆筒状,下口略大。口径7.9、底径8.7、高2.9厘米。外壁为用手指按擦压成的花边(图一二,7;图一一)。

杯  标本T14⑦a∶6,泥质黑陶。侈口,翻沿,圆唇,直腹斜下收,平底。口径8.4、底径6、高5厘米。器表素面,整器粗糙(图一二,4;图九)。此外,还有陶锉、陶刮器和陶球等物(图一三,1—5)。

2.石器

多为生产工具。磨制多于打制。石料有花岗岩、石英岩、辉绿岩、凝灰岩、板岩、长石砂岩等,器形有斧、铲、锛、凿、磨盘、磨棒、臼、杵、钻、锉、砺石、砍伐器、敲砸器、石刮器、石核、石片、石球等。铲和锉较常见。

斧标本T13⑤a∶1,系用乳白色石英岩制成。凸弧刃,一面稍加打磨,另一面留有部分砾石面。残长6.6、厚3.2厘米(图一四,9)。

铲标本T6⑦∶2,灰色石英岩。凸弧刃,通体磨光。残长9.4、厚1.3厘米(图一四,5)。

9.斧(T13⑤a∶1)10.砍伐器(T15⑦∶4)(均为1/4)

锛标本T6⑥b∶14,近梯形,深缘色石英岩。通体磨光,刃部及器身一面残损,上部有一穿孔。残长8.4、厚2.4、孔径0.9—0.4厘米(图一四,6;图一五)。

凿标本T6⑧∶2,窄长梯形,片状,黑灰色石英岩。通体磨光,双面刃,弧状,刃部残。残长7、厚0.9厘米(图一三,8)。

磨盘标本T13⑦b∶4,残存梯形,系用白色带绿点的花岗岩制成。边尾高,盘心弧平而光滑。残长10.7、厚4—5厘米(图一四,4;图一六)。

磨棒标本T6⑧∶22,椭圆条柱状,灰白色花岗岩,通体磨光。残长11、直径4—6厘米(图一四,7)。

臼标本T14⑧∶3,仅存不规则扁平残块,系用浅褐色砂岩作成。中部有使用后留的小凹坑。残长9.4、厚2.3厘米(图一四,2)。

杵标本T6⑦∶13,柱状体,辉绿岩。器体中部偏下有一周凿打的凹槽,下端有使用痕迹。残长14.6厘米(图一四,1)。

钻标本T14⑤b∶19,长石砂岩。上粗下尖,上部呈三棱锥状,保持自然岩相,尖部留有使用擦痕。残长6.8厘米(图一三,6)。

锉标本T13⑥a∶7,长条椭圆柱状,系用自然砂岩制成。残长12.4厘米(图一三,7)。

砺石标本T13⑥a∶6,条块状,粗砂岩,表面可辨有两条纵向使用留下的磨蚀凹槽。残长8.4厘米(图一四,3)。

砍伐器标本T15⑦∶4,残存梯形楔片,系用乳白色石英岩打制而成。刃部锋利,有使用斑痕。残长7.4、厚2厘米(图一四,10)。

敲砸器  标本F11∶28,为不规则残块,系从灰色石英岩砾石上打下的片状石块,一面保持砾石面,一面为劈裂面,边缘有使用击痕。残长6.8、厚2.4厘米(图一四,8)。刮削器  标本T14⑦b∶16,圆盘状,利用乳白色砂岩打制而成,边刃不很锋利。直径5.8、厚1厘米(图一三,9)。

此外还有石核、石片、石球等物(图一七,1、4、6、7)。

3.骨器

器形有铲、锥、笄、叉、针等。

铲  标本T13⑤b∶25,梯形凹片状,系用动物管状骨片制成,通体磨光。弧刃,上端残。残长5.6、宽2.2厘米(图一七,2)。锥  标本T6⑥b∶22,长条凹片状,制法与铲同,唯体窄而下部带尖,尖部磨光。残长12.8、宽1.3厘米(图一七,3)。

笄  标本T6⑥b∶28,长圆锥体,磨制。长12.8、直径0.5厘米(图一七,8)。

叉  标本M21∶6,器身呈菱形锥体,铤为椭圆短柱体,铤尾带钩刺。磨制,尖残。残长6、宽1.1厘米(图一七,5)。

针  标本T14⑤a∶27,细长圆锥体,尾有小鼻。磨制,尖残。残长5.8、直径0.2厘米(图一七,9)。

四结  语

通过发掘和整理,我们的初步认识如下/p>

1.零口二期遗存的房子平面,呈圆角长方形,为半地穴式建筑。有的为大小双室,室内有矮梁相隔,四周为带壁柱的草泥墙,房子中部有一稍粗的立柱支撑,门朝东南。灰坑形式繁杂,口有圆形、椭圆形、圆角方形、圆角长方形和不规则形,壁有直、斜张、斜收几种,底有圜、平、平带台阶等几种,口、壁、底有交差搭配的现象。墓葬为单人仰身直肢一次葬,有的有墓坑,有的葬于灰坑边缘,均无随葬品。

陶器分为泥质和夹砂两种陶质,泥质陶的陶土未经淘洗,夹砂陶有夹粗砂陶和夹细砂陶两类,整体以泥质红陶为主,泥质褐陶和夹砂褐陶次之,夹砂红陶较少,也有极少量的泥质黑陶和泥质白陶。红陶的陶色微偏黄,分橙红和橙黄两种;褐陶分红褐、黄褐和灰褐,红褐略多,灰褐稍少。夹砂陶的陶色多不纯正,部分泥质陶也是如此。外红内灰和“红顶”的钵碗类较为常见。纹饰以磨光为主,素面(包括抹光)和刮划纹次之,斜绳纹和弦纹占一定比例,植物碎屑纹所占比例较小,此外还有少量刻槽纹、指甲纹、戳刺纹和单色彩绘等。陶器制法主要采用泥条盘筑法,少数器物的器壁,仍然保留有盘筑的纹理。个别小型器物,用手工捏制而成。部分器物经过慢轮修整。仅见鼎类先分别制作器身和器足,然后再组装成完整器物。从陶器色泽斑驳不纯、夹砂陶极易破损及稍厚的器壁胎心发灰等因素来推测,烧造陶器的火候不会很高。器物表、里颜色相异的大量存在,证明了覆烧技术仍在继续使用。陶器的器形有双耳平底瓶、刮划纹罐、弦纹罐、素面罐、折腹盆、假圈足盆、深腹盆、假圈足碗、平底碗、圜底钵、罐形鼎、器座、瓮、盂和杯等。石器有斧、铲、锛、凿、磨盘、磨棒、锉等器形,并有少量的打制石器。骨器有铲、锥、笄、叉、针等器形。

2.零口二期遗存的陶器,与已被确认的白家村文化和仰韶文化的陶器均有一定的差异。它既不含白家村文化的三足钵、三足罐、圈足碗、绳纹圜底钵、球腹壶等典型器物,又缺乏交错绳纹和细绳纹为主的典型纹饰,所以,不能将其归入白家村文化之中。而仰韶文化在其广泛占领的地域内,陶器的基本特征在于,饰纹陶所占比例较大,含有一定数量的彩陶,小口尖底瓶、彩陶钵、彩陶盆是其代表器形,口沿较为发达的绳纹夹砂罐和弦纹夹砂罐是其基本器形,这些特征及其组合与零口二期遗存的陶器特征和组合是有一定差异的。加之仰韶文化在其初始研究阶段,已经伏下了潜在的危机因素,所以,我们不主张将零口二期遗存再归入仰韶文化之中去,它当属于白家村文化和仰韶文化之外的另一种考古学文化。

3.类似零口二期遗存的文化遗存,早在50年代末期就有发现③,受资料限制,当时并没有被认识清楚,而是将其归入老官台(白家村)文化之内。零口遗址的发掘,将会使这些定性有误的遗存重新得到定位。据目前现有资料,类似零口二期遗存的遗址分布地点有:陕西宝鸡北首岭④、华县老官台⑤、元君庙⑥,河南渑池任村⑦,山西垣曲古城⑧、侯马褚村⑨、翼城枣园01等遗址。其以关中的临潼、渭南为中心,广泛分布于晋南、豫西和关中地区。遗存特征的一致性,昭示了所处时代的同一性。基于以上分析,我们建议将此类遗存单独定名,命名为零口文化。再以地区性特征差异,划分成不同类型。

4.零口遗址和北首岭遗址的层位关系,

为我们确定零口文化的相对年代提供了资料上的依据,零口文化晚于白家村文化,早于仰韶文化半坡类型。零口文化遗存的发现,填补了中国新石器时代西部文化圈内白家村文化到仰韶文化之间的空白,它可能是仰韶文化半坡类型的直接前身,并与庙底沟类型有一定的渊源关系。

随着零口文化的确认,将会有许多新课题摆在我们面前,诸如对已有发掘资料的重新认识、提纯归位;零口文化与周邻相关文化的联系与区别;零口文化自身的源流、类型、分期及与人类行为、社会组织相关的课题;半坡类型和庙底沟类型的各自起源及两者之间的关系等问题,都有待于进一步深入探讨。仅就零口遗址M21的发现而言,就是一个极具意义的话题。一个17岁左右的少女,肘、膝均被扭断,左手无存,自头骨至盆骨插入18件骨器,有些器物至今仍插在骨骼内,其残忍程度难于言表。这样的状况,在国内外的墓葬资料中,都是十分罕见的(图一八、一九)。是违犯了本族族规还是外族禁忌?是诛灭还是战死?或是因为别的什么原因所致,值得深入探讨一番。又如骨笄,一直被认为属装饰品,而在M21中用作武器,其间联系何在?

5.零口文化与中原地区以石固五期11、椅圈马一期21、下王岗一期13等遗存为代表的一类遗存,存在着一定的差异,两者不属于同一种考古学文化,而是属于同一时期、具有不同器物组合和文化特征、分布于不同地区的两种不同的考古学文化。

6.此次发掘,没有发现白家村文化单独的文化堆积层,仅发现了一座属白家村文化的灰坑。但在实际发掘工作中,发现在零口文化的诸多单位中,白家村文化的遗物与零口文化的遗物有共存现象,这种现象的成因尚待进一步探讨。同时也提醒考古工作者,在以后类似的发掘过程中,应引起足够的注意。

先后参加发掘工作的人员有周春茂、阎毓民、何存礼、董补顺、郝顺利等。发掘工作曾得到临潼县文物园林局、零口镇政府的大力支持,在此一并致谢。

修复  何存礼、郝顺利

照相  李光宗

绘图  董补顺、阎毓民

执笔  周春茂、阎毓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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